天津市塘沽教育局公开招聘49名教师简章
根据国家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和《塘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,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,经塘沽人社局核准,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49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已经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
二、应聘条件
㈠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;
㈡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;
㈢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;
㈣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;
㈤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岁以下(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㈥具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;无教师资格证书的,必须在见习期内取得,见习期内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;
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招聘岗位
招聘岗位详见《塘沽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》(附件)。
四、报名办法
㈠报名时间
2010年12月13日(周一)—14日(周二)
上午9︰00—11︰30下午1︰30—4︰00
㈡报名地点